1、认真宣传、落实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的规定,执行计划生育方针、政策及上级政府的各项文件、规定,有效地控制人口数量,提高人口素质。2、普及人口理论、避孕节育、优生优育知识,有效地提高人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。3、落实人口计划,层层签订《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》,积极完成人口包干任务。4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。5、指导计划生育协会工作,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积极作用。6、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党工委、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