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当事人申请司法所调处纠纷,一般应有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 纠纷申报表,在单位调处不成或不宜调解并有当事人持有纠纷申请报表的情况下,才能受理纠纷。
二、司法所受理民间纠纷应由当事人申请,并对纠纷发生时间、原因、纠纷性质等情况进行登记,对重大纠纷案件要逐级报告。
三、司法所受理纠纷后,对需要调查取证的,应尽快调查取证,在合情、合理、合法、自愿的基础上调处好民间纠纷。
四、对所调处的纠纷,在必要时进行回访,从而总结经验,不断提高业务素质,为保一方平安作出应有的贡献。
五、对调处民间纠纷所达到的协议,履行情况及有关其他资料要认真整理归档,妥善保存。
银盆岭街道司法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