符合《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,经过批准后,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。
女方系本社区户口且无工作单位的纯居民或纯居民半边户(男方系本单位职工,女方无本市城区户口且无工作单位),在怀孕前先到岳麓区计划生育局人口学校接受优生优育培训。
携带结婚证、户口簿、身份证、未孕证明、人口学校结业证、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其他证明、女方一寸照片到社区居委会领取《再生育子女申请表》。
按规定填表后,到有关单位签署意见和盖章,再将该表送回社区居委会,由社区计生专干逐级向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办审批手续。
经批准后方可怀孕生育。未怀孕前每半年参加一次孕检,直到怀孕为止。